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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100名贫困先天性结构畸形患儿将享受最高3万元医疗救助金
2018-04-28 09:30:06 来源:东北网  作者:杜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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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4月27日讯(记者 杜筱)今年,黑龙江省将有100名0-18岁的患有神经、消化、泌尿与生殖、肌肉骨骼、呼吸和五官6大系统72种先天性结构畸形城乡贫困家庭儿童享受最高3万元的医疗救助金。这是记者从今天召开的“黑龙江省先天性结构畸形救助项目启动会议”上了解到的。

省卫生计生委党组成员、副主任刘福生出席并讲话。摄影 李金阳

  据了解,先天性结构畸形是出生缺陷的一种,是指婴儿出生前发生的身体结构、功能或代谢异常,常见如马蹄内翻足、唇腭裂、神经管缺陷等。为进一步做好出生缺陷防治工作,减少先天性结构畸形所致残疾,国家卫生计生委妇幼司与中国出生缺陷干预救助基金会联合开展先天性结构畸形救助项目,并开展出生缺陷防治知识宣传和健康教育。项目主要针对发病率相对较高、有成熟干预技术、治疗效果好的先天性结构畸形,为患儿提供医疗费用补助,减轻患儿家庭医疗负担。救助项目病种涵盖了神经、消化、泌尿与生殖、肌肉骨骼、呼吸和五官6大系统72种先天性结构畸形,年龄在0-18岁的城乡贫困家庭儿童,医疗费用自付部分大于或等于3000元,患病儿童在项目定点医疗机构因诊疗产生的费用按75%比例,一次性给予3000-30000元的补助金。基金会在去年计划救助项目人数4800人基础上今年计划增加到6000人,今年分配给黑龙江省的救助指标数是100人,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儿童将获得救助。

黑龙江省启动先天性结构畸形救助项目。摄影 李金阳

 

  为规范项目运作,建立科学有效的工作机制,保障贫困先天性结构畸形患儿得到救助,探索建立科学有效的患儿救助长效机制,制定先天结构畸形救助评审管理办法,根据《黑龙江省先天性结构畸形救助项目实施方案》,我省将由项目管理机构(黑龙江省人口和计划生育科研院)和各定点医疗机构结合实际认真组织评审实施。

为定点医疗机构授牌。 摄影 李金阳

 

  我省指定9家定点医疗机构

  黑龙江省卫生计生委指定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哈尔滨市第五医院,哈尔滨市儿童医院、齐齐哈尔市第二医院、牡丹江市第二医院、佳木斯市妇幼保健院、鸡西市妇幼保健院9家医疗保健机构为项目定点医疗机构。

  定点医疗机构为符合条件的患儿提供诊断手术,治疗,康复服务和健康教育和咨询承担医疗费用补助初审上报工作,接受上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省级项目管理机构培训督导。

为评审专家颁发证书

 

  救助对象及补助标准

  项目救助对象--申请救助的患儿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临床诊断患有下列6类先天性结构畸形疾病:

  ①神经系统先天性畸形;

  ②消化系统先天性畸形;

  ③泌尿系统及生殖器官先天性畸形;

  ④肌肉骨骼系统先天性畸形;

  ⑤呼吸系统先天性畸形;

  ⑥五官严重先天性结构畸形。

  具体病种详见附1。

  2.年龄18周岁以下(含)。

  3.家庭经济困难,能够提供低保证、低收入证、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或村(居)委会等开具的贫困证明(附2)。

  4.在项目定点医疗机构接受诊断、手术、治疗和康复。

  5.医疗费用自付部分超过3000元(含)。

  医疗费用补助范围药费、床位费、诊查费、检查费、放射费、检验费、治疗费、手术费、输血费、护理费、材料费、输氧费等。

  补助标准对患儿申请救助日期为2017年1月1日(含)之后,在定点医疗机构的诊断、手术、治疗和康复医疗费用给予补助。项目根据患儿医疗费用报销之后的自付部分,一次性给予3000元-30000元补助。每位患儿具体补助标准如下:

  1.自付部分超过3000元(含)、小于4000元的,补助额度为3000元。

  2.自付部分超过4000元(含)的,按自付费用的75%予以补助,最高补助额度为30000元(含)。

  对同一患儿同一疾病分次申请救助的,或同一患儿不同疾病分别申请救助的,项目只补助一次。

  救助流程及项目信息收集

  先天结构畸形救助评审具体分初审、录入、复审、复核。

  1.提出申请:患儿法定监护人提出医疗费用救助申请,填写《先天性结构畸形救助项目个人申请表》,交至患儿曾经接受诊断、手术、治疗和康复的定点医疗机构,定点医疗机构指定专人进行指导填报,并按《申请表》要求提供下列相关材料。

  ①身份证明材料。证明患儿与其法定监护人关系的户口簿和身份证复印件,或者其他证明监护关系的材料原件。

  ②疾病和治疗证明材料。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患儿病情诊断证明、住院首页及病历、出院记录、相关医学影像资料报告单原件(或加盖医院公章的复印件)。如有门(急)诊自付费用应一并提供门(急)诊记录。

  ③家庭经济困难证明。低保证、低收入证、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村(居)委会等出具的贫困证明材料原件。

  

  1. 初审及信息录入:定点医疗机构接收申请材料,其中的证明材料复印件须当场与原件核对无误并加盖本单位章(审核申报材料真实性后)。定点医疗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将通过初审的材料及时报送省级项目管理机构。初审未通过的,定点医疗机构通知患儿法定监护人,法定监护人可补充材料再次申请。初审需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

  定点医疗机构应对患者提供的票据和疾病诊断治疗证明材料若有违规使用救助金、弄虚作假、过度医疗等违规现象的,经黑龙江省卫计委妇幼处同意可取消其定点医疗机构资格。初审通过后,定点医疗机构要及时将通过初审的申请材料录入“先天性结构畸形救助项目管理信息系统”(//jzzl.csqx.org.cn),提交省级项目管理机构。

  

  1. 省级复审省级项目管理机构在收到定点医疗机构上传的救助申请不超过7个工作日内组织专家,对定点医疗机构报送的患儿申请材料进行复审,黑龙江省采取线上专家评审,利用“先天性结构畸形救助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平台专家评审通道,评审专家在接到评审通知后48小时内,将线上复审工作完成。参加复审的专家组总人数在7人以上,对每类疾病的复审需相关专家3人以上,超过半数同意即为评审通过。对于不按时参加复审的专家三次将取消其复审专家资格。复审通过后,省级项目管理机构负责填写《先天性结构畸形救助项目受助对象复审合格名单》,连同患儿申请材料报送基金会。复审未通过的,省级项目管理机构应及时告知定点医疗机构反馈患儿法定监护人。
  2. 基金会复核及公示。基金会对各省报送的患儿申请材料进行复核,定期将通过复核的患儿名单在官方网站公示。将经公示无异议的患儿名单返回各省(区、市),由省级项目管理机构通知相应的定点医疗机构。

  基金会对患儿所有资料及医疗收费票据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核定医疗费用补助金额,向受助患儿或其监护人银行账户拨付相应救助金,并向省级项目管理机构反馈受助患儿名单及金额。

  黑龙江省要求,各定点医疗机构要精心筛选、精准识别救助对象,在追踪回访等关键环节下大气力,做好初审和录入及回访等具体工作,省项目管理机构要优化项目流程,加快评审进程,让更多患病儿童得到及时救助,提高项目质量和执行效能。省卫计委妇幼处将建立综合评价机制,从项目管理、效果评价、数据反馈等几个方面和救助申报的平均时长,审批通过率,患儿家属的满意度等几个方面综合考评,对于在2018年先天结构畸形救助项目工作中表现出色的定点医疗机构和项目负责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对于救助项目的工作开展不力医院,取消下一年度定点医疗机构资格。

  附

  先天性结构畸形救助项目病种名单

  包括六大类先天性结构畸形:①神经系统先天性畸形;②消化系统先天性畸形;③泌尿系统及生殖器官先天性畸形;④五官严重结构畸形;⑤肌肉骨骼系统先天性畸形;⑥呼吸系统先天性畸形。具体病种及其对应ICD-10编码如下:

  表1神经系统先天畸形

  表2消化系统先天畸形

  表3泌尿系统及生殖器官先天性畸形

  表4肌肉骨骼系统先天畸形

  表5呼吸系统先天畸形

  表6五官严重结构畸形

责任编辑:牟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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